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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老王炫耀「入珠最大顆」 露骨對話流出宛如成人片重擊正宮
示意圖/擷取自免費圖庫freepik

已婚老王炫耀「入珠最大顆」 露骨對話流出宛如成人片重擊正宮

(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)台北市一樁婚外情官司日前在士林地院曝光。經營水產店的老王(化名)遭妻子指控與鄰近花店業者小美(化名)發展親密關係,雙方在通訊軟體中的對話紀錄內容火辣,連細節與身體評語都成了法院審理時的重要證據。法官最終判定小美須賠償 15 萬元,案件仍可上訴。

根據判決書,老王與妻子於 2013 年結婚。2021 年開始在北市某處開設水產店後,因商圈鄰近而與小美逐漸熟識。原本只是店家往來,後續卻延伸至私下碰面、共餐,老王甚至在訊息中以伴侶口吻稱呼小美,並傳送生殖器照片給對方。

案件之所以引發外界關注,與雙方對話內容密切相關。法院列出的訊息紀錄中,老王多次以性暗示語句與小美對話,包括「我這根大排長龍」、「我入珠最大顆,女生愛不釋手」、「現在太細,X 不爽」、「你一直抽搐」、「你嫌不夠粗」、「你的再粗一點就很完美」、「怎麼照片看起來,我很長」等句子。這些內容被法官認定已超越一般互動,足以顯示雙方關係已具有情感與親密層次。

小美在出庭時則主張,自己是在老王積極追求下才接受交往。她表示,老王自稱是單親父親,需要獨自扶養兩名孩子,讓她誤以為對方已無家庭負擔,因此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展感情。她強調,若早知對方已婚,絕不會介入他人婚姻。

然而,法官在檢視通訊內容後,發現兩人對話裡多次提到老王的婚姻狀態,其中包括「你老婆也說你小,又不是我嫌小」、「你老婆也嫌,不是我」等語句。法院因此認定,小美明確知道老王已婚卻仍持續交往,對原配造成精神損害。

最終裁定中,法官以維護配偶權為基準,衡量雙方經濟能力、事件影響以及對話內容程度,判令小美須賠償老王妻子 15 萬元精神慰撫金。判決公布後,婚外情如何在司法上認定責任、私人訊息能否成為證據等議題,再度引發社會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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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2025.12.06 10:15 臺北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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