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囚黃麟凱將於今(16日)晚間9時伏法,民間司改會發出聲明,呼籲執行檢察官停止死刑,依據是《執行死刑規則》第3條第1項但書「執行檢察官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、非常上訴之理由者,得於三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。」司改會表示,縱使法務部長、總統皆已核准死刑執行令,但高檢署執行檢察官仍依法應審核案件的死刑執行,是否有非常上訴之理由,方為合法。如有理由,則應暫緩執行,請法務部再加審核,「我們請求執行檢察官本於權責,以及忠於憲判8意旨、法律之確信,依上開規則第3條第1項,暫停今晚之執行死刑,並請法務部再加審核本案之死刑執行。」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