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怡君涉嫌控以人頭助理方式申報助理費約455萬元,並以「顧問費」名義向建商收受逾70萬元賄款,今年6月遭起訴,9月以100萬元交保。
士林地院今日開庭,她當庭哽咽認罪,表示已深知犯錯,並強調並非貪財,而是因長期選務及服務處支出龐大,財務困難,並指出2屆選舉皆虧損,疫情期間購置防疫物資導致支出更重,甚至以自家住宅充作服務處,她說已繳回犯罪所得,盼法院考量悔意與動機,從輕判決或給予緩刑。
庭訊結束後,陳怡君以連帽外套、墨鏡及口罩全程遮掩,在助理掩護下迅速離開法院,合議庭宣布辯論終結,全案將於2026年1月12日下午3時宣判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