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會期報到日在即,李貞秀的任職資格備受關注,內政部長劉世芳多次公開提醒,依據《國籍法》第20條,公職人員若兼具外國國籍,必須在就職前辦理放棄,並於一年內完成喪失國籍證明,強調民選公職必須對中華民國台灣絕對效忠。
李貞秀的背景相對單純卻極具話題性,她祖籍中國湖南,1990年代隨丈夫來台生活,在台居住超過30年,曾任職於電子業,強調自己與家人均非共產黨員,孩子也隨時準備履行服兵役的義務。面對國籍爭議,李貞秀採取「憲法一中」的論述回擊,認為中華民國憲法將中國視為「大陸地區」,因此不存在雙重國籍問題,並引用總統賴清德的「祖國論」強調自己父親出生於1948年,一出生就是中華民國國民。
然而,這套論述與陸委會及內政部的法律解釋存在落差,官方堅持擔任公職者必須依《國籍法》放棄「原籍」身分,不允許效忠兩個國家。
儘管政治攻防不斷,事實上李貞秀已在實務層面採取行動。根據相關調查,李貞秀屬於早期入籍台灣的中配,本應受移民署追繳「喪失原籍證明」的影響,但她已於2025年3月順利返回中國完成除籍手續,並將證明文件繳交予移民署,這意味著在法律程序上,她已跨越了最艱難的技術門檻。
依據民眾黨的遞補規劃,除了李貞秀外,還有洪毓祥、蔡春綢、王安祥、邱慧洳及陳清龍等5位新面孔。至於現任立委中,陳昭姿因致力於《人工生殖法》將代理孕母納入法規,主張其簽署的是「代孕條款」而非兩年條款,因此將與任期尚未屆滿兩年的劉書彬一同留任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