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民進黨團向立法院調閱的監視器畫面顯示,這起事件發生於1月19日上午,黃國昌在外交國防委員會祕密會議結束後,於10時40分05秒許將軍購機密資料攜離現場,直到10時41分20秒才返回交還。陳培瑜強調,在這1分15秒的過程中,有長達42秒的時間黃國昌身處監視器死角,且身旁有手持具拍照、錄影功能電子設備的助理隨行,實有刺探、蒐集甚至洩漏國防機密之嫌。
陳培瑜表示,國防安全絕不容許任何人以「不小心」為藉口越界踩線,她批評黃國昌至今尚未道歉,也未清楚交代那「消失的42秒」裡究竟做了什麼,反而一再指稱他人的質疑是「操作抹黑」。陳培瑜質疑,在監視器拍攝不到的空窗期,國防機密是否早已被翻拍外傳,呼籲黃國昌應正面說明真相,而非閃避規避。
民進黨團提交的刑事告發狀中載明,被告黃國昌身為立法委員,竟蓄意將機密會議資料攜離現場,涉嫌觸犯《國家機密保護法》等罪。陳培瑜代表黨團強調,此舉已嚴重威脅國家安全,期盼檢調單位能儘速介入調查,釐清機密資料在該段時間內是否有被非法重製或交付給他人的實情,以維護國家核心機密安全。
20260122nm006 陳培瑜發言
20260122nm006 黃帝穎發言

